
隆德县人民检察院
LONG DE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隆德县人民检察院
声音开关
语速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大字幕
重置
退出服务

隆德县人民检察院
LONG DE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隆德县人民检察院
LONG DE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金秋启序,新程启航。为进一步压实未成年人保护主体责任,深化检校协同保护机制,提升教师依法执教和风险处置能力,8月30日,隆德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法治副校长王会走进隆德县第四中学,为全体教师带来了一堂内容丰富、干货满满的法治“开学第一课”。

校园里有哪些易被忽视的安全风险盲区?如何从源头防控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教育管理中怎样拿捏严管与厚爱的尺度?这些问题,在这堂法治课上都能找到答案。课堂上,王会副检察长系统解读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结合办理的真实案例,深入浅出地分析了当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呈现的低龄化、网络化、诱因复杂化等新特点,引导教师树立“预防为先、抓早抓小”的工作理念,提醒大家在日常教学中密切关注学生情绪反常、行为突变、学业骤降、社交异常等苗头性信号,做到早发现、早引导、早干预,从前端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风险。围绕校园欺凌、食品安全、网络安全等校园治理重点领域,逐一梳理了学校在安全管理中的责任和风险点,帮助老师们绷紧校园安全“责任弦”。针对老师们普遍关心的教育惩戒问题,精准解读教育惩戒的适用情形、实施程序与尺度边界,强调教育管理的行为红线,坚决杜绝体罚与变相体罚行为,让学生管理既有制度刚性,又不失教育温度。
“发现学生疑似遭受不法侵害,该向谁报告?不履行报告义务会承担什么责任?”课上,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成为重点讲解的核心内容。教师作为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群体,是未成年人保护的 “前沿哨点”,依法负有强制报告义务。一旦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校园欺凌、性侵害等不法侵害时,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也可通过 12309 检察服务热线、检察机关未检工作部门同步反映线索。通过强制报告制度把保护关口前移,切实打通未成年人保护的 “最先一公里”。
法治教育不是一阵风,而是润物细无声的长久守护。下一步,隆德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耕“宁夏未检‘小白杨’·雁翔六盘”未检品牌,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 通过实质化履职深度参与学校法治教育、校园依法治理、学生权益保护、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等重点工作,同时依托本院法治教育基地开展沉浸式普法教育、心理疏导等工作,常态化推进“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以检察力量护航青春成长,用法治阳光照亮校园每一个角落。